- 当前:
- 北京【北京】
- 行业【全行业】
更多中心要闻
通知公告Notice and Announcement
如何申请项目与中心建立合作关系
来源: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13-04-09 16:18:08
由于近段时间以来向我中心咨询合作的单位较多,为方便广大单位与我中心合作,节省申请时间,应广大单位要求,现特公示此申请合作流程为广大有意向合作单位进行指导。
根据立项报告范文,填写立项申请报告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影印清晰作为附件附于立项申请报告后,立项申请报告填写完整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邮寄或当面送到我中心审核,各项资料请认真填写,便于我中心审核,避免因填写模糊造成双方不必要的损失。对于高校等事业性单位,可以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单位可根据自身状况向我中心同时申请多个项目。
立项申请表和立项申请报告空白文档 点击下载。
邮寄地址:北京市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9室
电话:010-63255933
对外合作处:cncsqvip@126.com
中心领导会议讨论审核
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立项申请报告,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以网站公示和盖有我中心印章的纸质批复函件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及告知审核结果。
根据审核需要进行实地考察
根据申报单位、申报内容及所提交的立项申请报告,我中心会针对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招生就业情况等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审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后,立项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由我中心存档备案。次年开始,我中心将进行每年一次资质审核,连续两年通过审核可向我中心申请免审。
签署协议
各项考察和审核通过后,签订合作协议,一式四份,中心与合作单位各两份,中心网站发表合作声明,由中心统一颁发授权书。签订协议后请其合作单位在申请范围内开展好申请项目的培训、测评、考级管理工作。合作单位根据自己开展工作需要,可召开项目启动/发布会,中心将全力支持。
后期服务
在签订合作协议后,中心将向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人才库项目手册、中心邮箱、证书样本、线上服务等一系列后续长期业务支持服务。
开展工作
申请单位在正式成为授权中心后,负责中国专业人才证书的培训、测评、考试组织工作,包括设立培训点、规划市场、宣传招生等。
注:本合作流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作出相应修改,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所有。
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
对外合作处
- 上一条:关于已入库证书的个人信息的补充录入通知
- 下一条:关于谭陈虹等同志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