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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简介

来源:商业技能鉴定中心 发表时间:2005-12-12 10:36:00

国际物流师是国际物流管理专业领域的一套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和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根据全球物流产业发展的历史,参照世界发达国家的有关做法,结合目前我国物流产业现状,按照国际惯例推出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世界在进入中国,中国在融入世界。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我们的企业经营日益国际化,这一趋势对我国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国际物流师是实现和完成这一过程的执行者。其使命是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成为各企业、公司与组织中国际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的中坚力量,成为企业决策、风险管理和实务操作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

为提高我国物流管理人才的素质,满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机构的岗位需求,培养既有真才实学又符合行业发展要求的专业化人才。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在设计国际物流师资格考试认证体系时,广泛征询了专家、相关企业及专业人员的需求,对现行的国际与国内的资格认证体系进行了借鉴,保证了该证书体系体现出当今国际物流师专业资格认证的国际水平,又符合当今国际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高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所颁发的国际物流师证书具有国际化、前瞻性、实用性的特点,是中外相关单位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岗位的“通行证”。

 
国际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职业等级的实用性。根据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认证办”)的规定,分别设立:助理国际物流师、国际物流师和高级国际物流师三个等级,可以适应企业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
 
二是培训教材的权威性。成立了由全国相关高等院校物流专家组成的“国际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了全国统一的“国际物流师职业资格培训专用系列教材”。这套教材吸收了当前相同教材的精华,结合我国物流企业实际需要,参考国际有关资料,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三是师资力量的整体性。从事国际物流师职业资格的培训机构和考试中心,选择在开设物流及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院校或具备培训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经过严格的考察和考核。培训教师必须是相关学科的在职人员,而且经过了本标准的专业培训。
 
四是考试认证的严肃性。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为该项考试认证制定了严格的《国际物流师职业资格考试规则》和《国际物流师职业资格统考考场情况记录表》等规章制度,而且监考实行在现场监督和远程监控,并同时加强了对助理国际物流师、国际物流师和高级国际物流师论文评审工作的力度,体现出了国家级考试认证的公正性、专业性和严肃性。
 
五是执行标准的统一性。采用“六统一”的认证制度,即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和统一认证。
 
六是培训证书的通用性。国际物流师资格培训采取宽进严出的办法,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经过严格培训,考试合格才能取得得相应证书。本证书可在全国通用,作为应聘上岗的资质证明,并积极创造条件,与国际相关组织合作,逐步实现国际互认。
 
资格等级与审报条件
 
一、助理国际物流师、国际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专以上学历,在相关行业连续半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证明原件)。
2、中专学历者,相关专业(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工商管理、国际贸易、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毕业,从事相关行业连续1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非上述专业,须在相关行业连续实践经历3年以上(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证明)。
3、在校学生(含自学考试)大专层次以上相关专业(同上)学生报考必须已学习本专业2年以上;其它学生报考须按国际物流师教学大纲经系统培训180学时以上(培训学校结业证书或证明)。
4、助理国际物流师要求提供论文不低于3000字,国际物流师提供论文要求不低于5000字。
5、持有物流、报关员、货代、采购、供应链管理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均可申报。
二.申报高级国际物流师应具备以下条件(条件1和5必须具备)。
1.  相关领域工作或从事研究、教学5年以上;
2.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
3.  两位以上教授或当地培训中心推荐;
4.  在国内外刊物(含知名专业网站)发表相关文章两篇以上;
5.  提供10000字以上的论文或国际物流系统方案设计。
 
培训与考试
 
1、国际物流师考试采取“考前培训辅导+全国统一考试”的模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就近参加当地培训(考试)特许工作机构举办的考前培训辅导班,并在当地参加考试。
2、考生使用认证办公室组织编写(或指定)的中文版教材进行学习和复习,使用中文或英文参加培训考试,中、英文考试成绩具有同等效力。
3、国际物流师考试分为助理国际物流师考试和国际物流师考试;高级国际物流师实行评审制度。
4、国际物流师考前辅导采取特许授权方式。各地培训机构的建立必须经认证办统一审核和授权。所有经过授权的特许机构必须按认证办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培训辅导。
5、考试地点由认证办根据考生分布情况确定。
 
证书颁发
 
一、全国统一考试结束后,由全国认证办统一组织起专家对试卷进行评分,对论文进行评审,并对评分和评审合格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同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二、全国认证办根据各级别合格人员的汇总情况统一制定证号编码和相关信息,统一打印中英文对照证书。证书加盖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和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印章及钢印。
三、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将录入全国认证办数据库,证书可在全国认证办官方网站查询,并自动成为认证办个人会员,享受会员待遇。会员可通过互联网定期得到世界最新的国际物流知识资料,使会员的知识体系保持不断的更新和提升。
 
认证评审费用
 
认证评审费用实行全国统一的指导收费标准:
1、助理国际物流师实行“一费制”:考试费、评审认证费、建档费(含全套教材及试卷)共200元。
2、国际物流师考试费200/人,专家评审费180/人,认证费100/人,每位申请人员报名时交建档费60元,赠送教材一套。
3、高级国际物流师专家评审费1600元/人,论文审查费1000元/人,认证费用1000/人。
4. 培训费用全国认证办制定指导价,3个级别分别为1800元,2600元,3600元,各培训中心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教学成本进行上下浮动。
 
培训内容
 
由各级国际物流师培训教材而定。
 
 
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各地管理中心、考试中心、培训中心
咨询电话:010--66095410
传    真:010--66095430
网    址:www.cncctu.gov.cn  www.cncctu.gov.cn
 
附:国际物流师证书封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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