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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谈判师招生简章试行
来源: 发表时间:2007-03-30 16:46:00
国际商务谈判师招生简章(试行)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商务谈判理论与实践逐渐形成了一门新的应用性专业学科,国际商务谈判在政府机构和各企事业单位的商务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据统计,全国现有四十余万政府机构和部门,大中型企业、公司等经济贸易部门,需要三百多万的国际商务谈判人才,而目前从事国际商务谈判的人员不足万人,有近三百万的市场需求空缺。同时,每年全国有万余次经贸洽谈会、招商引资会和商品交易会,急缺善于谈判的专业人员,这些已经影响到商务合作的推广和深入。为了培养出更优秀的国际化、专业化的谈判人才,国务院国资委事业单位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隆重推出了国际商务谈判师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体系建设和具体实施,并且在此体系下设立特许培训机构,展开一系列的培训、考试、认证工作。
为提高我国国际商务谈判人员的谈判技能,满足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机构的岗位要求,培养既有真才实学又符合行业发展要求的专业人才,以培养“会谈判的谈判师”为宗旨,切实达到“初级会操作执行、中级会方案设计、高级会控制流程”的培训认证目标。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在设计国际商务谈判师培训认证体系时,广泛征询专家、相关企业、部分院校及专业人员的需求,对现行国际与国内的资格认证体系进行了借鉴,保证了证书体系体现出当今国际商务谈判师专业资格认证的国际水平,具有高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所颁发的国际商务谈判师证书具有国际化、前瞻性、实用性的特点,是各类公务、商务人员从事与商务谈判工作及相关活动的资格凭证。
资格等级与申报条件
一、分别设立国际商务谈判员、国际商务助理谈判师、国际商务谈判师和国际商务高级谈判师四个等级。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过专业培训可自愿报考国际商务谈判员:
1.中专以上学历(含职高),在相关行业连续1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原件)。
2.在校学生(含自学考试)中专、职高以上相关专业学生报考须学习2年以上。
申报者须提供3000字以上商务谈判案例介绍。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过专业培训可自愿报考国际商务助理谈判师:
1.取得国际商务谈判员职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须单位推荐并提供本职业工作业绩报告,经评审合格后可转为国际商务助理谈判师(直接与认证办联系)。
2.大专以上学历,在相关行业连续1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原件)。
3.在校学生(含自学考试)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生报考须学习2年以上。
4.持有商务谈判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申报者须提供3000字以上的论文或一套商务谈判方案或一套案例分析报告。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过专业培训可自愿报考国际商务谈判师:
1.取得国际商务助理谈判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取得国际商务谈判培训师资格证书者,可直接申报。
3.大专以上学历,在相关行业连续2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原件)。
4.在校学生(含自学考试)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生报考须学习3年以上。
5.持有商务谈判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申报者须提供5000字以上的论文并制定一套商务谈判的方案或一套案例分析报告。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申报国际商务高级谈判师:
1.取得国际商务谈判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国际商务谈判培训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大学以上学历,在相关领域工作4年或从事研究、教学4年以上(提供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提供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在相关行业连续3年以上实践经历。
申报者须提供10000字以上的论文并制定一套国际商务谈判的系统设计方案。
培训与考试
一、成立由国内从事国际商务谈判的专业机构及全国相关高等院校商务谈判专家组成的“国际商务谈判师国家资格认证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全国统一的“国际商务谈判师职业资格培训专用教材”。这套教材吸收了当前相同教材的精华,结合我国商务谈判领域的实际需要,参考国际有关资料,达到了国内最
高水平。
二、国际商务谈判师考试采取“培训+考试+论文评审(案例分析、方案设计均可)”的模式。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在当地培训中心报名参加考试。
三、全国认证办为该项目考试认证制定了严格的《国际商务谈判师职业资格考试规则》和《国际商务谈判师职业资格统考考场情况记录表》等规章制度,而且监考实行现场监督和远程监控结合的方式。国际商务谈判师考试分为国际商务谈判员、国际商务谈判师考试以及国际商务高级谈判师论文评审,体现出了国家级考试认证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在全国设立多家特许机构,逐步形成广泛的国际商务谈判师培训和考试网点,各地培训中心的建立必须由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统一审核和授权。所有经过授权的培训中心必须按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培训辅导。
五、考试地点由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根据考生分布情况确定。
证书颁发
一、采用“六统一”的认证制度,即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考试、
统一阅卷和统一认证。
二、国际商务谈判师职业资格培训采取宽进严出的办法,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经过严格培训,考试合格才能取得相应证书。本证书可在全国通用,作为应聘上岗的资质证明和资格凭证。
三、全国统一考试结束后,由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并对评分和评审合格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同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四、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根据各级别合格人员的汇总情况统一制定证号编码和相关信息,统一打印证书。证书加盖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和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印章。
五、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将录入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数据库,证书可在全国认证办官方网站查询,并自动成为认证办个人会员,享受会员待遇。会员可通过互联网定期得到世界最新的国际电子商务谈判资料,使会员的知识体系保持不断的更新和提升。
咨询电话:010-66095571 66095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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